当前位置:首页 新闻资讯 专题专栏 2023年度民生实事项目
(六)公共卫生应急救治能力建设
一、目标任务
按照24小时内市四院扩展到350张床位、48小时内市二院厦门路院区腾出300张床位、72小时内市五院传染院区腾出150张床位、市食博馆方舱医院72小时内具备800张床位要求,改造到位。淮安区、盱眙县、涟水县、金湖县完成方舱医院基础设施改造,确保需要时可迅速投入使用。按照5天以上需求量储备大众防护物资。
一季度:全面部署,细化要求,明确责任;
二到四季度:重点推动,强化落实,配合验收。
三、资金安排
总投资1.1065亿元。其中市级财政投资7961万元(市四院综合楼建设5900万元、应急道路370万元、南侧道路1266万元、应急闭环场所425万元),县区承担3104万元(淮安区220万元、盱眙县118万元、金湖县1100万元,涟水县1666万元)。
四、责任分工
1.责任单位:市卫健委负责市四院、市二院厦门路院区、市五院和4家方舱医院改造工作的统筹协调、业务指导、督查推进、动态跟踪和配合省卫健委做好验收等工作。市发改委负责大众防护物资储备工作的统筹协调、业务指导、督查推进等。
2.协办单位:市财政局负责安排市级资金。各县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管理办)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七)加强医疗救治能力建设
一、目标任务
建成市妇幼保健院新院,推进市中医院中医药综合楼、江苏省省级医学救援基地淮安急救中心建设,完成市二院能源系统节能提效技术改造。
二、序时进度
一季度: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完成扫尾工程,竣工验收;市中医院中医药综合楼推进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工作;江苏省省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淮安急救中心完成支护施工;
二季度:市中医院中医药综合楼推进施工总承包招标清单编制工作;江苏省省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淮安急救中心完成桩基施工;市二院能源系统节能提效技术改造完工;
三季度:市中医院中医药综合楼完成施工总承包单位招标工作,确定施工总承包单位;江苏省省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淮安急救中心完成地下室基础;
四季度:市中医院中医药综合楼完成支护桩及止水帷幕施工,开展工程桩施工;江苏省省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淮安急救中心完成部分主体结构。
三、资金安排
市妇幼保健院新院项目总投资119883万元,2023年投资27900万元。其中,专项债21900万元,市财政安排6000万元;
市中医院中医药综合楼项目总投资23800万元。其中上级奖补7000万元,市级财政投入6000万元,10800万为医院自筹资金。2023年投资2000万元,为自筹资金;
江苏省省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淮安急救中心项目总投资21000万元,2023年投资8000万,为自筹资金;
市二院能源系统节能提效技术改造总投资2600万元,专项债2000万元,自筹600万元。
四、责任分工
1.责任单位:市卫健委负责统筹协调、督查推进等工作。
2.协办单位:市财政局负责安排市级资金。市住建局负责业务指导、建筑安全监管等工作。市资规局负责规划设计方案审批。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工程消防验收。市一院负责江苏省省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淮安急救中心项目具体实施。市妇幼保健院和淮投控股负责市妇幼保健院新院项目具体实施。市国联集团和市中医院负责中医药综合楼项目具体实施。市二院负责能源系统节能提效技术改造项目具体实施。
(八)开展城乡适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
一、目标任务
2023年全市“两癌”检查项目任务数170364人,各县区任务数为:清江浦区14000人,淮安区28500人,淮阴区28000人,开发区10000人,生态文旅区3600人,洪泽区15400人,工业园区464人,涟水县28500人,盱眙县26500人,金湖县15400人。
二、序时进度
一季度:制订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分解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推动任务落实,启动项目;
二季度:组织项目人员培训,筹备开展项目现场质控,全力推动项目实施;
三季度:组织项目线上质控,三季度底完成现场检查;
四季度:完成数据上报和阳性个案随访结案,做好项目总结。
三、资金安排
总投资2190万元。省已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省级补助40%,剩余1314万元由各县区承担。
四、责任分工
1.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和质量控制方案,推动项目落实,确保项目实施效果。定期开展项目督导、业务培训、质控检查等工作,建立健全检查、诊断、治疗等服务体系。
2.协办单位:市妇联协助项目宣传。各县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管理办)负责制订项目具体实施方案,确保项目落实,公布项目检查机构,建立定期督导机制,强化目标人群宣传教育。
(九)实现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全覆盖
一、目标任务
2023年,全市孕产妇和新生儿约各25000人,各县区实现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筛查全覆盖,孕产妇产前筛查率达到95%,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到98%。
二、序时进度
一季度:加强项目宣传,向社会公布提供出生缺陷防治服务的医疗机构信息;
二季度:组织县区自查,开展项目培训,落实项目质控;
三季度:开展市级督查,掌握项目进展并形成通报;
四季度:督促各机构加强对阳性个案的追踪随访工作,对年度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总结,确保实现全覆盖。
三、资金安排
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上级奖补600万元,市级财政投入200万元,县区承担200万元。
四、责任分工
1.责任单位:市卫健委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推动项目落实,确保项目实施效果。定期开展对各筛查机构、诊断机构的督导和工作人员培训,督促随访工作,建立健全筛查、诊断、治疗、康复等服务有效衔接机制。
2.协办单位:市财政局负责安排市级补助资金。市妇联负责面向目标人群进行项目宣传。各县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管理办)负责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机制,优化产前筛查(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机构布局,健全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服务体系。
(十)为适龄儿童免费接种水痘疫苗
一、目标任务
切实降低我市水痘发病率,减少水痘所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防范水痘聚集性疫情。
二、序时进度
一季度:制订实施方案;分解目标任务;组织开展接种技术培训;
二季度:按辖区内适龄儿童人数,实施接种服务;加强督促指导,推进项目实施;
三季度:按辖区内适龄儿童人数,实施接种服务;加强督促指导,推进项目实施;
四季度:完成年度接种工作任务;对全市接种情况进行评估。
三、资金安排
年度投资1435万元,由省级财政统筹安排。
四、责任分工
1.责任单位:市卫健委负责统筹协调、业务指导、督查推进、动态跟踪和组织验收等工作。
2.协办单位: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做好水痘减毒活疫苗储存运输和接种环节的质量监督管理。市教育部门负责在入托入学儿童接种证查验工作中,将水痘减毒活疫苗接种情况纳入查验疫苗品种。各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管理办)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十一)提档升级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15个
一、目标任务
在已经建成的省级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中遴选8个机构,每个机构内建设1个消化内镜中心,使其具备开展消化内镜常规检查的能力,建成后需达到省卫健委建设标准。其他7个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根据自身发展需求,加强基础建设、改善设施设备、孵化特色科室、强化人才培养。
二、序时进度
一季度:各建设单位制订建设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完成立项、资金筹备;
二季度:各建设单位完成建设项目和设备购买招投标,开始基础建设;
三季度:各建设单位完成基础建设和设施设备的安装;
四季度:完成市级验收和绩效评价。
三、资金安排
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市财政筹集500万元,其余由各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管理办)筹集。
四、责任分工
1.责任单位:市卫健委负责统筹协调、业务指导、督查推进、动态跟进和组织验收等工作,负责制定绩效评价方案和具体资金分配方案。
2.协办单位: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市级补助资金。各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管理办)负责筹集建设资金以及实施项目建设。
(十二)中心城区急救“120”一体化运行建设
一、 目标任务
通过对急救资源的综合管理,实现对中心城区急救、突发事件及灾害性事件的分析、计划、组织、协调和及时质控等指挥调度功能。在现有市“120”急救指挥调度系统基础上升级改造后,市中心城区实现一个“120”急救呼号。根据工作需要补足急救调度和工程维护人员增加编内人员6名、编外人员6名,切实保障“120”急救一体化服务正常运行。
二、 序时进度
一季度:制订方案、分解任务,完成项目建设准备工作。责任单位与协办单位进行沟通协调;
二季度:调研拟订人员编制和编外用工计划调整方案,拨付财政经费,开展项目建设,进行招标采购,三区完成站点基本覆盖建设;
三季度:完成“120”一体化系统部署,进行联调测试,组织人员招聘、培训工作;
四季度:系统迁移试运行。组织“120”一体化项目验收。
三、资金安排
项目总预算为361万元,其中市财政承担100万元,淮安区、淮阴区、洪泽区各承担87万元,平台后续运行经费建议由市财政支付。
四、责任分工
1.责任单位:市卫健委负责统筹协调、业务指导、督查推进、动态跟踪和组织验收等工作。
2.协办单位: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市级补助资金。市委编办负责调研拟订人员编制和编外用工计划调整方案。市人社局协助人员招聘录用等相关工作。市通管办协助协调电信运营商对接工作。淮安区政府、淮阴区政府、洪泽区政府负责拨付“120”一体化平台系统对应分配的建设资金,并完成辖区内急救站点覆盖服务。
(十三)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一、目标任务
改造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新增3个五级中医馆、9个四级中医馆。
二、序时进度
一季度:确定各县区、园区建设任务,明确建设单位、建设进度等;
二季度:对照建设标准,查找不足,改造提升;
三季度:加强督促指导,深入挖潜,优化提升;
四季度:完成任务,开展市级评估验收,接受省级复核。
三、资金安排
年度投资117万元。其中争取上级补助90万元,市财政筹集27万元。县级财政根据实际情况和财力可能,统筹安排预算,予以配套补助。
四、责任分工
1.责任单位:市卫健委负责统筹协调、业务指导、督查推进和组织验收工作。
2.协办单位: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市级补助资金,会同市卫健委向上争取补助资金。淮安区政府、淮阴区政府、洪泽区政府、金湖县政府、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淮安生态文旅区管理办负责予以配套补助及实施项目建设。